Home » 2018 » 十一月 » 07

Archive for:十一月 7th, 2018:


境外電商適用租稅協定 可申請核准減免所得稅
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境外電商所在國家與我國如有簽署全面性租稅協定,可申請核准減免所得稅。截至今年9月底,我國已與32個國家簽署全面性租稅協定。 境外電商銷售所取得的我國來源收入,可減除相關成本費用,並按利潤貢獻程度計算應課稅的所得額。南區國稅局官員說,若所在國與我國簽有全面性租稅協定,則其取得的營業利潤得依租稅協定,由境外電商所在國家課稅,不在我國課稅。 官員說,境外電商可委託代理人填寫營業利潤免稅申請書,並檢附所在國稅務機關所出具的居住證明、合約書影本、委任書、所得證明等資料,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免所得稅。 來源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index

地價稅課徵準則須留意 以8/31持有者為納稅人

地價稅11月起開徵,有民眾發現名下已無土地,竟還收到地價稅單。對此,稅務機關表示,並非作業烏龍,是因為地價稅課徵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的8月31日。也就是8月31日當天,土地所登記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是誰,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。 基隆稅務局官員強調,這跟持有土地的時間長短無關,即使只持有一個月,也必須負責繳納全年的地價稅。 官員進一步說明,即使買賣契約書有約定地價稅由誰負擔,或是按持有月份比例計算,都屬於買賣雙方私權行為,無法要求稽徵機關據此變更納稅義務人,或是按比例分開計算。 稅務局提醒民眾,為了避免日後爭議,買賣房屋時,最好在契約書中明確計算出雙方持有時間比例,並由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負責預收另一方應繳的地價稅款,以免其中一方不認帳,徒增困擾。

© 祥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版權所有
最佳解析度 1024 X 768